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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10-29 15:11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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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即将开始缴费。为保障您的个人权益,确保您及时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并享受相关待遇,现就我县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参保居民缴纳保险费后,中途不予退费。

二、缴费对象

全县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异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参加居民医保:

1、具有本县户籍且在派出所登记上户的城乡居民;

2、长期在本县居住的并持有身份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参保证件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3、在绩各类在校学生。

确保不断保、不漏保,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杜绝重复参保。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缴费,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后再参保缴费的,按当年筹资总额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三、代缴对象

特殊人群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分类资助参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纳40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250元,个人缴纳70元;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定额资助160元,个人缴纳1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计生特扶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财政资助160元,个人缴纳160元;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

四、缴费期限

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待遇保障周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县外务工人员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2月底,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五、缴费方式

参加我县居民医保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登录居民医保在线缴费平台,自行缴费。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参保缴费的,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居民线上缴费。

六、补偿范围

参保人员参保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1.享受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2.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3.享受大病保险医疗保障待遇;

4.享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5.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待遇。

如有疑问,敬请咨询绩溪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电话:8159670 8155352。

                                    绩溪县医保局

                                     2021年10月

 

线上缴费流程↓↓↓

一.通过扫码缴费                

1.扫码关注“绩溪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2.依次点击底部菜单“便民大厅”→“居民医保缴费”进入缴费小程序;

3.点击“2022年度居民参保缴费”进入缴费页面;

4.输入身份证号码并点击“居民参保缴费与查询”

5.在“参保人信息确认”页面确认信息后点击“立即缴费”进行缴费操作。

备注: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今后能在互联网享受医保的各项公共服务,如参保缴费、就医支付、医保查询、异地转诊等,请大家在扫码缴费的同时积极关注、下载医保电子凭证。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医保电子凭证

二、缴费票据查询打印

进入绩溪县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居民医保缴费→小程序,点击居民参保缴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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