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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长安镇:四个“加强”助推河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08 14:51 来源:长安镇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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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人民群众共同的期盼,做好河长制工作是改善人居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民生工作,为此长安镇以“守河有责、护河尽责”为原则,多管齐下、统筹部署,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制定“一河一策”,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明确镇、村两级河长工作职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

加强社会监督。在各河段的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制”信息公示牌,标明河长信息、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信息,全力构造协调有序、监管到位、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广播、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河湖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辖区群众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的良好范围。

加强巡查整改。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河湖卫生、违规违建、侵占河道等问题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做好相关资料、照片等的收集、保存,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逐项整改销号。

下一步,绩溪县长安镇将继续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切实把镇域范围内的河湖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胡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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