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高、中、学考在即,为确保我县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城管执法局将对城区范围内高、中、学考期间(包括备考期间)环境噪声实施临时性严格管控。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6月1日至6月16日, KTV、室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严禁超音量经营,其经营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干扰居民、学生学习和休息;城区范围内除学校外,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户外高音广播喇叭;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应适当控制时间,禁止使用音响器材干扰学生生活、学习和考试;严禁沿街店面使用高音喇叭或通过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高中考期间禁止一切产品促销演出活动;午间12点至14点、晚间19点至次日6点禁止在居民区内进行施工装潢。严禁夜间大排档经营者在经营时聚众喧哗;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鸣放礼炮,绩溪中学考点及考生集中住宿地点周边范围内“红白”喜事禁止乐队演奏。
二、在高考期间(6月7日至6月8日)、中考期间(6月14日至6月16日)和学考期间(6月22日至6月23日)禁止一切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险抢修除外),暂停露天广场舞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各项文体休闲活动。绩溪中学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及考生集中住宿地点周边范围内,全天禁止建筑施工、渣土运输、室内装修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考试、休息的行为。
三、高、中、学考期间,县城管执法局将安排专人巡查和值班,重点加强考生住宿地和考场周边的噪声管理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12319、8150883。
特此通告。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