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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27 10:34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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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批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已审核结束,经审核叶晓明等9人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9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监督电话(0563-8166972,12317)纪检组电话(0563-8160523)提出意见。


附件:2021年第四批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人员名单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7日

2021年第四批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原工作单位 援助对象类别 失业时间 社区
1 叶*明 黄山市精壮水泥有限公司 大龄人员 2020.11.18 东山社区
2 胡*建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大龄人员 2020.2.6 东山社区
3 高*航 长期失业人员 2020.4.20 五龙社区
4 周*玲 绩溪县黎明塑料包装制品厂 大龄人员 2020.10.12 扬溪镇
5 姚*武 绩溪县化建材料总厂 长期失业人员 2020.8.3 五龙社区
6 汪*芬 绩溪县缫丝厂 大龄人员 2020.6.28 五龙社区
7 毛*虹 红星厂 大龄人员 2020.12.15 五龙社区
8 王*峰 绩溪县缫丝厂 长期失业人员 2020.7.16 五龙社区
9 程*文 天润发超市 大龄人员 2020.9.23 杨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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