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宅基地位置(村、组) | 地类(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 | 性质(异址新建、改扩建、原址翻建) | 批准宅基地面积(㎡) | 新建房基占地面积(㎡) | 旧房占地面积(㎡) | 审批时间 | 基本情况 | 备注 |
1 | 陆*丽 | 郎家溪塔掌坞盈半坑 | 建设用地 | 异址新建 | 89.5 | 89.5 | 新建房:申请人陆*丽户农业户籍人口2人,系郎家溪搭掌坞村民,在郎家溪村无住房,其建房申请已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新建房位于搭掌坞盈半坑其父亲老屋边,经审批小组现场查看,属于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申请宅基地面积90㎡,拟建3层,层高9米,建筑面积约270㎡,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2 | 程*生 | 东山社区川源社屋后 | 建设用地 | 异址新建 | 89.7 | 89.7 | 新建房:申请人程*生户农业户籍人口2人,系东山社区川源社屋后村民,在川源组无住房,其建房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新建房位于社屋后其父亲老屋边,经审批小组现场查看,属于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申请宅基地面积90㎡,拟建3层,层高10米,建筑面积约270㎡,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3 | 程*荣 | 东山社区牛屋山组 | 建设用地 | 异址新建 | 60 | 60 | 新建附属房:申请人程*荣户农业户籍人口3人,系东山社区川源牛屋山村民,申请人成年后已在牛屋山新建有住房,因若因民宿项目开发,被东山社区股份合作社收回了位于牛屋山用于堆放农具的附房(原登记在其父母名下,有与其兄弟签订的分配协议和与东山社区签订的退出老宅基地协议),其建房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新建附属房位于其住房边,经审批小组现场查看,属于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占地面积60㎡,拟建1层,层高4米,建筑面积60㎡,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4 | 舒*辉 | 五龙社区乳坑组 | 建设用地 | 旧房改建 | 99 | 176.73 | 旧房改建:申请人舒*辉,因房屋年久失修,申请在原址上改建,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176.73㎡,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99㎡,拟建3层,层高9.7米,建筑面积约270㎡。 | |||
5 | 余*文 | 五龙社区上山里组 | 建设用地 | 旧房改建 | 97 | 182.4 | 旧房改建:申请人余*文,因房屋年久失修,申请在原址上改建,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182.40㎡,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97㎡,拟建3层,层高9.6米,建筑面积约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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