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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购药“双通道”,增强群众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1-05-26 15:45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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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参保群众便利购药需求,推动国家谈判药品政策落地见效,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绩溪县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购药“双通道”,增强群众获得感。

严把评估审查环节。联合县卫健委、市监局等部门对县域内定点零售药店按照上级标准进行评估审查,最终确定绩溪百姓医药有限公司华阳总店为绩溪县医疗保险特种药品定点零售药店。

执行特药使用政策。开通国家谈判药品和目录中抗肿瘤靶向药品在医疗机构和特药零售药店使用的“双通道”, 参保群众既可在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使用,也可持医生处方到特药零售药店购买。

 统一执行特药医保报销政策。参保群众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使用和在特药零售药店购买国家谈判药品和目录中抗肿瘤靶向药品的,均执行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全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能力,有效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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