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对医保基金使用的依法监管力度,绩溪县医保局精心谋划,提前部署,扎实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4月16日,召开“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新闻发布会,集中宣传我县基金监管工作尤其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媒体记者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相关负责人一一解答。
二是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印制《条例》宣传海报,在各定点医药机构张贴宣传;联合县卫健委在全县开展宣传,在人群集中处发放《条例》宣传折页、手册;利用县政府官方网站、县医保局、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网上宣传;在绩溪电视台相关栏目播放《条例》宣传片,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今日绩溪》报开设《条例》宣传专栏,营造“人人执法、人人守法”的社会环境。
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4月22日组织县医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参加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随后将邀请市医保局专家来我县授课,对医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分管领导、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负责对本机构的全体职工开展培训工作。
县医保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基金监管条例,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职工干部围绕各自工作实际,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把《条例》融入到具体业务开展中,切实突出学习实效。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把常态化宣传融入到专项治理全过程,不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群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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