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日前,绩溪县发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的通告》,从2021年4月1日0时至2021年8月31日24时,全县所有水域实行禁渔。《通告》第二条明确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止垂钓,第三条重申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包括网虾、摸螺蛳等),违者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注重宣传引领。各相关单位和属地乡镇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的通告》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垂钓和捕捞行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是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把垂钓行为监管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在“河长制”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河道警长”和镇、村、组三级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同时,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积极利用“护渔员”等协助巡护制度发现和监督制止保护区垂钓行为。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可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
三是加大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行为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执法监管,对保护区违法违规的垂钓和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属地乡镇等部门间信息交换和执法协作,强化源头管理,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将行政执法检查中暴力抗法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强化舆论监督,持续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0563-8158012、110、12315),全天候受理、收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及时处理。
截止发稿时,已将《通告》在县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全文刊发,纸质《通告》550份已发到各乡镇。下一步,将在做好境内其它水域巡查执法的同时,重点做好保护区的巡查工执法作,强化节假日的巡查频度,切实保护好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绩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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