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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溪司法所强化“三个一”推进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发布时间:2021-03-11 09:16 来源:临溪镇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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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正值全国“两会”关键时间节点,临溪司法所组织镇辖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开展一次专项清查、学习一部新法、进行一次思想交流三种形式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行为,加强法治、道德教育,强化对象心理素质,帮助顺利回归社会。

开展一次清查。组织对日常安全监管情况进行自查,对每天日报告、手机定位信号等管理措施领域进行排查分析,提出针对性、具体性的要求,为下一步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明确了方向;根据上级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专项检查活动的指示要求,对2020年7月1日至今外出申请审批管理等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六查六看”,双向确定无违规外出、无脱管和外出重新犯罪情况。在清查中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相对应的法条,进一步明晰程序、措施及注意事项,达到清查的目的和预期效果。

学习一部新法。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袭警罪”“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等新罪名也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新法与生活息息相关,为增强在矫对象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司法所长对修正案每一条每一个罪名进行授课解读,对“袭警罪”“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妨害安全驾驶罪”等罪名结合案例进行警示提醒,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学法教育增强了在矫对象的悔罪意识,帮助其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进行一次交流。在矫对象提交书面思想汇报后,相互查看对方学习笔记,交流近期工作生活心得,提升自我认知;对于就业技能培训帮扶工作,在矫对象对当前面临的生产生活困难进行汇报交流,相互之间鼓励引导,并遵从自己意愿选择是否参训;最后对如何推进公益活动实效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提出一些可行科学的建议。通过交流,增进了理解,拉近了人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转化教育效果;同时强化了在矫对象心理素质,敢于正视自己的不足与差距,增强社会、家庭责任感,重塑工作生活信心,更好地融入社会。(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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