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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绩溪县知识产权优良(优势、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7 16:5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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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绩溪县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绩政办〔2019〕46号)要求,现将2020年绩溪县知识产权优良(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良企业

1、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化;

2、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有至少1名以上知识产权专员

3、当年企业申请中国发明专利5件以上(含5件),且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优势企业

1、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化;

2、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

有至少1名以上知识产权专;

3、当年企业申请中国发明专利10件以上(含10),且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三)示范企业

1、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化;

2、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有至少1名以上知识产权专员;

3、当年企业申请中国发明专利15件以上(含15),且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4、企业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健全商业机密等自我保护措施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所在乡镇、园区的推荐函;

2、申报企业有效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绩溪县知识产权优良(优势、示范)企业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申报材料须完整,数据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股,联系电话:8156265。


附件:绩溪县知识产权优良(优势、示范)企业申报书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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