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精准实施就业脱贫工程政策奖补有关问题的通知》(绩人社〔2020〕7号)的规定,现对申报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序号 |
生产经营主体名称 |
吸纳贫困劳动者姓名 |
个人补贴金额 (300元/月) |
生产经营主体补贴金额(1000元/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
1 |
绩溪县金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黄* |
3600元 |
1000元 |
2 |
绩溪县金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胡*琴、程*红、汪*清、 袁*林、胡*玲、包*飞、 周*时、程*仙 |
26100元 |
9500元 |
3 |
绩溪县鹏凯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
耿*明 |
1500元 |
108元 |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绩溪县人社局,绩溪县印潭路财政人社综合楼三楼
联系电话:12317 、0563-8160523(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0563-8158985(县人社局)。
绩溪县人社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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