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推动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落实,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迅速贯彻落实宣城市2020年上半年药械化监测工作会议精神,近期对辖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走访,现场对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县局药械股和综合执法大队药械稽查人员全面查看了企业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强调了持有人是药械安全责任的主体。现场与企业不良事件监测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指出了辖区持有人在主动监测、主动上报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同时,安排了县局从事监测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一对一”式工作指导,规范系统操作和工作流程。督促持有人强化“依法上报”的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持有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将监测工作纳入企业执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及时调查、评价和处置药械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通过现场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药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强化了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促使持有人不断提升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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