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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08:10 来源: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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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农[2020]2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培训机构,现公告如下:

1.培训任务:2020年,绩溪县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任务200人,项目资金70万元。

2.培训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带头人、管理骨干。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2019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可以参加2020年同一层级不同培训,重复率不超过8%

3. 培训内容: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要求,紧扣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组合教学模块、设计培训课程。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培训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培训要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

4.培训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分四个产业,分别是茶叶产业培训50人、蔬菜产业培训50人、中药材产业培训50人、油茶产业培训50人。

5.培训要求: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8学时(综合素养20%、专业能力60%、能力拓展20%;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5、线上学习不少于总学时的1/10),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对结业学员跟踪服务不少于1年。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

6.培训机构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⑵具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后续跟踪指导服务技术人员、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

⑶具备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专业培训、管理经验,具备跟踪服务培训对象一年的能力,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且无不良培训纪录;

⑷愿意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市、县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按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有:1.法人资质和机构代码复印件;2.培训申请书;3.培训单位简介;4.培训教学计划(附课程表);4.实训基地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申请时间为2020622日至626日,咨询电话:0563-8169110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0年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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