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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溪县2020年人社局村级扶贫公益岗位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06 17:28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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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绩扶组〔20208号)已经下达本单位,本次安排我县扶贫项目1个,资金合计4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36日至2020315日(长期公示)

一、项目名称

绩溪县村级扶贫公益岗位

二、资金来源

县扶贫专项资金列支48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补充。

三、实施期限

2020年1-202012

四、绩效目标

通过开发村级扶贫公益岗位,吸纳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获得劳动报酬。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绩溪县人社局程晓明

六、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通过开发村级扶贫公益岗位,吸纳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获得劳动报酬。

投诉监督单位:

绩溪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绩溪县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8158985,通讯地址:绩溪县印潭路财政人社综合楼三楼

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电话:0563816052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绩溪县2020年开发村级扶贫公益岗位实施方案



绩溪县人社局

2020年36












绩溪县2020年开发村级扶贫公益岗位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安置贫困家庭人口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脱贫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就业脱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7号)等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相关部署,结合我县就业脱贫帮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上年度工作考核及续聘工作

1.按照绩人社〔20202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村级扶贫公益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95--20204月份聘用到期的扶贫公益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通过且年龄未超过59周岁且有续聘意愿的人员纳入续聘范围。

2. 续聘需填写《绩溪县村级扶贫公益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审核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续签《绩溪县扶贫公益岗位劳务协议》(见附件3),协议日期为202051-2021430日,不再重复提交申请表。

3. 对于新空缺岗位招募,须严格遵循招聘程序,提交《绩溪县扶贫公益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4)、《绩溪县扶贫公益岗位劳务协议》、《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协议日期从实际上岗时间起确定。

二、新开发公益岗位工作

各乡镇可根据本乡镇未就业贫困户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发一些公益岗位,以提高未就业贫困户收入,通过提供力所能及的劳动达到稳定脱贫的目的。

(一)岗位开发原则:

1.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开发、属地负责、单位管理”的原则,按照因需设岗、劳动者自主选岗、以岗定人的方式进行,建立岗位救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

2.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贫困户能够持续提供力所能及的劳动为原则设置,开发的公益岗位便于管理,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坚决拒绝变相发钱现象出现。

(二)招聘对象及程序

1.招聘对象和条件。扶贫公益岗位用于聘用16-59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考虑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国办扶贫系统中身份证号后面带有残疾号的人员,乡镇要写情况说明,贫困人员本人也要签字确认能胜任申请岗位。

2.招聘程序。扶贫公益岗位面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16-59周岁)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自愿申报,坚持贫困劳动者和乡镇、村委会双向选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扶贫公益岗位聘用贫困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信息。县政府网站、乡、镇、村(社区)发布扶贫公益岗位信息,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职责、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等,做到适合岗位需求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知招聘信息,知工作要求,知安全生产责任,知薪酬待遇,积极报名申请。

2)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村级公益岗位的贫困劳动者向乡镇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绩溪县村级扶贫公益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4

3)考察聘用。乡镇或村(居)委会可以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最终确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并将确定人员报县扶贫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上岗备案。乡镇或村(居)委会将录用人员与其签订书面劳务协议(见附件3)、承诺书(见附件2),并上报扶贫局、人社局备案。

三、管理考核

()考核对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村级公益岗位上岗人员是各乡镇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年龄在1659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责任心强,长期在本乡镇所辖行政村居住;

4.服从管理,能胜任安排的村级扶贫公益岗位工作任务。

(二)考核硬性规定

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必须解除服务协议。

1.不符合考核一般要求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3.超出规定年龄的;

4.严重违反公益岗位管理制度的;

5.顶替上岗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且被追究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结果规定

对考核的结果,所在行政村、所在乡镇分别进行张贴公示,公示监督电话要有1231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0523(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和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563-8158985)。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所在乡镇统一将考核结果报送县人社局。

2020年度村级扶贫公益岗位考核工作于20204月底前完成。村级扶贫公益岗位人员解除服务协议的,所在乡镇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解除情况报县人社局。需补足空岗人员的,报经县人社局同意后,按规定程序重新招录。

四、工作要求

()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村级扶贫公益岗位项目是妥善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助力扶贫工作一项新举措,一定要坚持把好事办好,避免由于人员管理不善造成公益岗位变相发钱。所在乡镇要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人社所、扶贫工作站具体抓,确保考核工作落实到位。要规范考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确定的条件和规定,开展考核并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村级扶贫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各用人单位要遵循“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具体考核管理办法,加强考核和日常管理,确保“有岗有人有事做”,防止虚设岗位、变相发钱。要加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政策宣传,确保公益岗位上岗人员明白职责和要求,明白政策待遇享受,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加强检查,完善台账。乡镇、村要加强公益岗位的日常管理,完善村级公益岗位开发档案,包含村级研究会议录、公益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劳务协议、公示情况、务工照片等资料台账。县人社局不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对公益岗位落实不到位、公益岗位上岗人员管理不规范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岗位及相应补贴。

()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各乡镇、村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杜绝虚报冒领、空岗、挂岗、弄虚作假等骗取岗位补贴,一经发现,除追回所发资金外,并报送县纪委监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绩溪县村级扶贫公益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审核表》

2.《承诺书》

3.《绩溪县扶贫公益岗位劳务协议》

4.《绩溪县扶贫公益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附件1

绩溪县村级扶贫公益岗位人员考核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身份证号码

考核年度

公益岗位名称

公益岗位 上岗时间

一年来公益岗位工作表现

考核等次

是否同意续签

拟从事      公益岗位

村民组意见

               

行政村意见

               

乡镇意见

               

人社局意见

               

备注:考核等次分为合格或者不合格,不合格人员没有续聘资格。

 


附件2


   


兹有承诺人:                      月出生 ,身份证号码:                                  ,现为      

      镇(乡)                     公益岗位人员,本人自觉遵守所在乡镇关于公益岗位的管理制度,按照劳务协议要求的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的工作要求,服从开发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解除聘用协议。




承诺人:


     










附件3:

绩溪县村级扶贫公益岗位劳务协议


甲方:              (乡镇或村委会)

乙方:              (贫困劳动者)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

1.协议期限           日至        

2.岗位名称_____________

3.岗位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作时间:为确保职责范围覆盖到位,日常状态下,乙方应保证不定时的现场检查与看管维护工作,工作时间应有一定持续性,月累积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应急状态下,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工作,并保证随叫随到。

5.劳动报酬:村级扶贫公益岗位补贴每人每月700元,实行银行账户打卡发放。

6.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服从乡镇或村委会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和劳动纪律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后果由扶贫公益岗位聘用人员自负。

7.其他事项: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违反考勤纪律,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终止前三天必须告知乙方。如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也可提前终止本合同,终止前三天必须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为违纪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每月按时对乙方考勤,乙方应积极配合,否则视乙方自动终止本合同。乙方如从国办扶贫系统中核减,次月起终止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绩溪县村级扶贫公益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申请日期:        

 

 

银行卡号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家庭

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岗

位名称

                 

                

是否愿意

岗位调剂

 

本人基本

情况介绍

 

申请人

签 名

以上资料由本人填写,情况真实,自愿申请到村级扶贫公益岗位就业,并自觉遵守村级扶贫公益岗位相关规章制度,本人确认可以胜任岗位工作。

   签 名:

                

 

村委会审核意见

     

 

乡镇审核意见

      

县人社局审核意见

              

县扶贫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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