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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宣城市2019年现代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16 14:45 来源: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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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现代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宣农办〔2019〕76号)文件要求,对农产品加工业升级、农产品品牌创建、三产融合示范、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等实施主体予以支持,实行公开申报,现将专项资金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宣城市2019年现代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宣城市2019年现代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

三、申报主体条件

(一)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升级项目

1.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对象:列入规上农产品加工统计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条件:企业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实际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50万元以上;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2019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期间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30%贴息;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5万元。

2.新增农产品加工生产设备投资。对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按照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项目

3.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根据《关于开展区域公共品牌和产业特色村(镇)创建提升的通知》(宣农办〔2018〕79号),每个县市区打造一个区域公共品牌,补助不超过15万元(2018年已补助的不予安排),主要补助参与区域公共品牌创建中重点龙头企业。

4.企业品牌宣传。在安徽电视台及省级以上媒体连续做广告六个月以上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按广告费用30%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龙头企业在高速公路广告位投放高炮广告的,按每块广告牌1万元给予奖励。

5.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019年新增农业类中国驰名商标,每个奖补10万元。

6.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奖补。2019年新增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每个奖励5万元。

7.展会补助。由市级以上农业部门安排参加省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各类交易会的企业(由市组团参加的除外),按照不低于展位费用的50%予以补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万元。该项奖励与扶持茶产业发展“支持茶叶品牌宣传推介” 项目不重复享受。

(三)支持三产融合示范项目

8.三产融合重大项目奖补。对年初列入《关于印发2019年局领导联系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的通知》(宣农办〔2019〕36号)的非加工类重点项目完成2019年投资建设计划的予以奖补,每个项目奖补不超过10万元。

9.农业信息化。用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补助100万元。该项目按照《2019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10.休闲农业创建。2019年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奖补10万元,用于参与创建的休闲农业主体;2019年获得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奖补5万元;获得全省“十佳休闲农庄”的奖补2万元;获得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创建四星级以上的每个奖补2万元。2019年承担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安排的各类休闲农业宣传推介活动的补助1-3万元。

11.农业园区创建。2019年获批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20万元、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参与园区创建的农业经营主体。

12.农村创业创新。获得宣城市首届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宣城市返乡下乡创业之星”奖励2万元,优胜项目奖励1万元。

(四)支持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项目

13.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每个奖补10万元、新增国家级农民合作社每个奖补2万元;新增省龙头企业、省级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等每个奖补2万元。

14.农业产业化人才培训。用于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对参加2019年北大伯乐高级工商管理(现代农业)总裁班按照每人2.5万元补助。

(五)支持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

15.一村一品升级工程。推进产业特色村(镇)创建提升,奖补参与示范创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经营主体。2019年新增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每个奖补10万元,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每个奖补5万元。

16.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对2019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合格的,每个奖补5万元。

(六)其它

17.特色种养业保险。安排150万元,用于2019年参加家禽价格指数、特色种养殖保险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每项补助不超过参保主体交纳保险费的20%。

四、申报材料

(一)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升级项目

1、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提供2019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实际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凭证、贷款合同及利息汇总表。

2、新增农产品加工生产设备投资:提供新增设备投资项目相关合同、设备图片、支付票据及汇总表等材料。

(二)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项目

1、地方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提供县创建方案及开展情况报告。

2、企业品牌宣传:提供相关合同、图片(视频)、票据等。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出具证明。

3、展会补助:提供相关文件及缴费凭证。

(三)支持三产融合示范项目

1、三产融合重大项目奖补:提供立项批复、完成2019年投资建设计划的相关材料。

2、休闲农业创建:提供相关文件。

3、农业园区创建:提供相关文件。

(四)支持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项目

1、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供相关文件。

2、农业产业化人才培训: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培训需提供学费凭证。

(五)支持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

1、一村一品升级工程:提供相关文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提供相关文件。

(六)其它

特色种养业保险:需提供相关合同、票据、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从下而上逐级申报的程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申报并提供申报证明材料。经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初步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行文上报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六、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2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于公示期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规定要求,提交材料3份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业科技信息中心。联系人:章彦宇,电话:8158007。邮箱:jxcyk@163.com。

七、申报责任:本政策与市级财政资金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专项资金,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本政策支持资金。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核实,对虚假申报的行为,情节轻微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宣城市2019年现代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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