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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07-19 14:56 来源: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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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从健全平台运行机制、提升平台服务效能、优化平台服务功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交易信息全过程公开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全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平台运行机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厘清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审批、交易、服务、监督等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平台运行、监管、服务衔接、协作及协调机制,资源共享,联防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实行分段式流程管理,平台运行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监管、高效服务的新格局。

二是提升平台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店小二”式精准服务机制,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所有服务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最多跑一次”;主动跟踪对接服务项目、服务市场主体,精准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和业务指导,实现交易受理“零跑腿”、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

三是优化平台服务功能。新增项目注册确认、场地安排、确定项目见证服务负责人等服务功能,一次性告知实现网络系统推送,交易过程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依托市级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归档,启用评标专家CA数字证书,新增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社会资本项目信息公开栏目,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依托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在线完成,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90%以上。

四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全省县级率先实行“不见面”开标,为投标企业省去交通费、住宿费等交易成本,打通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最后一公里”;消除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双轨制,电子化交易项目不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纸质材料;积极主动清退历史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推进交易信息全过程公开。按照“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以合同信息、履约信息公开等短板环节为重点,通过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时效、强化招标代理机构评价考核等措施,常态化抓好交易公告、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特别是合同信息及履约变更信息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扩大监督面,增强公开实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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