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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物价局 县卫计委 县人社局关于征求调整县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2 10:4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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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我县医药费用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根据宣城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关于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宣价服〔2018〕5号)要求,决定在我县同步降低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以下简称“医保支付参考价”),同时调整我县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在调研测算基础上,拟调整部分护理、手术、住院诊察、院内会诊、中医及儿科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现将拟调整的价格(见附件)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为2018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县物价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邮寄地址:

绩溪县物价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电子邮箱:396528752@qq.com

    

                               2018年5月22日

附件:绩溪县县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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