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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川大道7-1地块瑞辰徽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08 16:5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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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龙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川大道7-1地块瑞辰徽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龙川大道7-1地块瑞辰徽苑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会山路与来苏北路交口西北角的7-1地块

    建设单位:安徽龙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7755.8m2,总建筑面积62308.6m2,纯住宅楼4栋、商住混合楼10栋及公建+住宅楼2栋,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大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宣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堆场和运输车辆覆盖防尘布、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避免噪音扰民。

    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及时回填或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

    1、大气:项目废气主要有油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垃圾恶臭。加强小区绿化,商住混合楼设置专用烟道,地下车库设置通风装置,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恶臭气体对环境无影响。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及加强车辆管理、绿化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06]85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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