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绩溪县板桥头乡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板桥头乡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板桥头乡校头村、尚田村
建设单位: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中转站2个,总占地面积350平方米,其中校头村垃圾中转房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尚田村垃圾中转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垃圾中转压缩间、配电控制室、车库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大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设围挡,洒水抑尘、硬化措施,堆场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防治扬尘污染。
2、废水:施工过程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农肥。
3、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气土石方和生活垃圾。废气土石方作回填、绿化使用,生活垃圾交予当地环卫系统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控制多高噪声源同时进行,避免施工噪音扰民。
二、营运期
1、大气:主要为垃圾恶臭、粉尘,车间设通排风系统,并安装喷淋除臭除尘装置,减小恶臭和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和垃圾渗滤液废水,收集后运至绩溪县南郊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
3、固废:主要为混凝沉淀物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至绩溪县南郊垃圾填埋场处理。
4、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有关部门意见:(1)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17]118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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