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超伟阀门配件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不锈钢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不锈钢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城市绩溪县伏岭镇湖村
建设单位:绩溪超伟阀门配件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科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00万,经过技术及设备改造形成年产8000吨不锈钢阀门配件生产线,主要产品有不锈钢阀门、阀体、阀杆。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项目生产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熔炼烟尘、抛丸粉尘、打蜡机有组织熔蜡废气、脱蜡池有组织脱蜡废气、焙模机有组织焙烧废气、粉碎工序粉尘。熔炼烟尘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蜡机熔蜡废气、脱蜡池脱蜡废气、焙模机焙烧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达标后再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粉碎工序粉尘收集后经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加强车间通风,确保厂界无组织烟(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标。
2、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
3、噪声:采取隔音、减震、消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炉渣、收集的烟粉尘、浇冒口、金属屑、边角料、废次品、废砂、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炉渣、烟粉尘和废砂收集后综合利用;浇冒口、金属屑、边角料和废次品收集后返回熔化工序;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绩经信[2017]15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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