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嘉怡木业有限公司《绩溪县嘉怡木业有限公司木艺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木艺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金川路21号
建设单位:绩溪县嘉怡木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新增加工车间面积约837m2,改扩建后年产木栅栏12000件、木花盆4000个、木地板 24000块。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木料刨、锯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烘干过程产生的锅炉废气。本项目粉尘拟采取自带集尘袋收集处理,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标;锅炉废气经过水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5m 高烟囱外排。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生态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绩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优选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音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粉尘、炉渣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废油漆桶、乳胶桶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投资[2006]117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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