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背景
1.整治范围
2017年我县共实施6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地点分别是金沙镇38号桥村、长安镇梧川村、伏岭镇水村和江南村、家朋乡富强村、板桥头乡校头村。
2.整治区域概况
(1)金沙镇38号桥村概况:该村位于绩溪县北大门,共12个村民组,16个自然村,总人口1845人。村民以种养殖和外出务工为主。
(2)长安镇梧川村概况:该村辖7个自然村,共506户1676人。以农业种植和开展大会山红色旅游为主。
(3)伏岭镇江南村概况:该村位于伏岭镇南部,登源河上游。有338户1436人,村民以种植荷兰豆、菊花和黄牛养殖为主。
(4)伏岭镇水村概况:该村下辖4个村民小组,573户1805人。村民收入来源为茶叶、务工以及传统农业等。
(5)家朋乡富强村概况:该村有406户1248人,现有水田738亩,山场总面积11420亩。村内旅游资源丰富,村民以农业种植和外出务工为主。
(6)板桥头乡校头村概况:该村有6个村民组,534户1572人。村民收入以茶叶、传统种植业为主。生态环境保持较好。
3.农村环境整治的工作基础
2005年以来,各乡镇积极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的处理模式,全县已建成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0多套,分散式农户污水处理设施100多套,较好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016年以来,我县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宣发〔2016〕13号文)和《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宣办发〔2016〕26号)文件的精神和统一安排部署,正式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各乡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方案,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4.农村污染现状分析
由于我县各乡镇政府财力有限,多年来,整治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村内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内沟渠、水塘长年未整治,污水直接排入扬之河、登源河、金沙河、荆州河等重点河流,造成水环境污染。
5.整治区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按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的要求,统筹考虑重点选择6个村确定今年整治项目。主要理由和依据:一是选择的自然村范围不大,人口居住相对集中,适合开展村内污水集中处理。二是当地乡镇村两委积极性高,群众基础好,有利于开展整治工作。三是选择的村均是全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有些是乡镇“一乡一品”特色农业培育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目标和实施进度安排
1.村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金沙镇38号桥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长安镇梧川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伏岭镇江南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伏岭镇水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家朋乡富强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板桥头乡校头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
2.工程内容汇总。建设村内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
3.工程预期目标。各建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以上。
4.工程实施进度。2017年4月份工作计划报市局审核;5—6月份完成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7-11月完成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按受市局抽查。
5.环境保护。6个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期产生的水、气、固废等污染物的环境治理,以及减少噪声对村民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减少对环境和村民的影响。
三、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1.项目投资预算
绩溪县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预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金沙镇38号桥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100 |
2 |
长安镇梧川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200 |
3 |
伏岭镇江南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420 |
4 |
伏岭镇水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200 |
5 |
家朋乡富强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200 |
6 |
板桥头乡校头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
50 |
合计 |
6个项目 |
1170 |
2.资金筹措及安排
项目总投资117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和其他资金。
四、预期示范成效
项目建成后,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对我县今后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五、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取得预期的环境、社会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项目落实。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将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充分宣传环境整治对村庄环境的益处,鼓励村民建设家园、投工投劳。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指导乡镇、村环保监督员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标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县级报账制等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资金项目审计。
四是强化项目公示。征求和倾听村民意见、定期公布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是强化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建成后,明确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项目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县环保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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