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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11 17:0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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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背景

1.整治范围

2017年我县共实施6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地点分别是金沙镇38号桥村、长安镇梧川村伏岭镇水村和江南村、家朋乡富强村、板桥头乡校头村。

2.整治区域概况

(1)金沙镇38号桥村概况:该村位于绩溪县北大门,共12个村民组,16个自然村,总人口1845人。村民以种养殖和外出务工为主。

(2)长安镇梧川村概况:该7个自然村,共506户1676人。农业种植和开展大会山红色旅游为主。

3伏岭镇江南村概况:该村位于伏岭镇南部,登源河上游。有338户1436人,村民以种植荷兰豆、菊花和黄牛养殖为主。

4伏岭镇水村概况:该村下辖4个村民小组,573户1805人。村民收入来源为茶叶、务工以及传统农业等。

 5)家朋乡富强村概况:406户1248人,现有水田738亩,山场总面积11420亩。村内旅游资源丰富,村民以农业种植和外出务工为主

   6板桥头乡校头村概况:该村有6个村民组,534户1572人。村民收入以茶叶、传统种植业为主。生态环境保持较好。

3.农村环境整治的工作基础

2005年以来,各乡镇积极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的处理模式,全县已建成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0多套,分散式农户污水处理设施100多套,较好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016以来,我县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宣发〔2016〕13号文)和《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宣办发〔2016〕26号)文件的精神和统一安排部署,正式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各乡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方案,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4.农村污染现状分析

由于我县各乡镇政府财力有限,多年来,整治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村内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沟渠、水塘长年未整治污水直接排入扬之河、登源河、金沙河、荆州河等重点河流,造成水环境污染。

5.整治区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按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的要求,统筹考虑重点选择6个村确定今年整治项目。主要理由和依据:一是选择的自然村范围不大,人口居住相对集中,适合开展村内污水集中处理是当地乡镇村两委积极性高,群众基础好,有利于开展整治工作。是选择村均是全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有些是乡镇“一乡一品”特色农业培育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目标和实施进度安排

1.村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金沙镇38号桥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长安镇梧川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伏岭镇江南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伏岭镇水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家朋乡富强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板桥头乡校头村拟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

2.工程内容汇总。建设村内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

3.工程预期目标。各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以上。

4.工程实施进度。2017年4月份工作计划报市局审核;5—6月份完成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7-11完成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按受市局抽查。

5.环境保护。6个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期产生的水、气、固废等污染物的环境治理,以及减少噪声对村民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减少对环境和村民的影响。

三、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1.项目投资预算

绩溪县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预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1

金沙镇38号桥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00

2

长安镇梧川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0

3

伏岭镇江南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20

4

伏岭镇水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0

5

家朋乡富强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0

6

板桥头乡校头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50

合计

6个项目

1170


   2
.资金筹措及安排

项目总投资117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和其他资金

四、预期示范成效

项目建成后,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对我县今后村的环境综合整治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五、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取得预期的环境、社会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项目落实。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将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加宣传力度。充分发动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充分宣传环境整治对村庄环境的益处,鼓励村民建设家园、投工投劳。

三是强项目管理。指导乡镇、村环保监督员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标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县级报账等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资金项目审计。

四是强项目公示。征求和倾听村民意见、定期公布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是强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建成后,明确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项目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县环保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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