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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制定贯彻落实市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21 17:00 来源:今日绩溪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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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绩溪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全市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城市活动在我县如期实施,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市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城市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根据全市2017年进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行列的创建目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力争我县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绩效考核、人民群众安全感、对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执法工作满意度位于省、市先进行列,为全市创建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完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健全反恐工作指挥协调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部署;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加强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帮扶、救助、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完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负总责、政府主导、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合应急指挥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完善精准稳控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和完善领导包案、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县乡两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机构建设;深化乡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建设;深化网格化管理;完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拓展平安创建领域。

 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安法治文化建设体系。深入推进法治绩溪建设; 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完善司法救助体系;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大综治和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强化经费保障。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落实全市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计划推进表,将各项任务、完成时间明确到牵头单位、参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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