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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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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12 00:00 来源: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县发改委(粮储局)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县发改委(粮储局)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县发改委(粮储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本部门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本部门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本部门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委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宣传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本部门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根据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既定计划举行新闻发布会,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六、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委办公室统一安排。本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须到县委宣传部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委党组会议根据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七、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委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具体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股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市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八、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九、其他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