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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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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农委县长热线责任落实制
发布时间:2019-04-12 00:00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字体:[ ]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效率,更好、更快、更优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我委决定实行12345县长热线责任落实制。现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长热线工单由具体经办业务单位指定具体经办人负责回答、记录、办理县长热线工单反映的问题,并在承诺时限内向来电人反馈办理结果。

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热线工单事项,经办人能答复的,应立即答复,对电话交办、书面转办事项,具体经办人应进行了解,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理结果上报委主管部门审核,并向来电人反馈,同时报12345县长热线办。

对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指定具体经办人牵头协调相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督促相关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来电人,同时报委12345县长热线办备案上报。

具体经办人因客观原因办不了的事项,应立即向单位分管负责人汇报,由具体经办单位负责办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农委主管领导汇报。

对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规定,暂时不能解决的投诉事项,具体经办人应耐心解释;重复投诉的,应报12345县长热线备案。

各责任单位对所承接办理事项的意见要明确、具体,不得敷衍了事,模棱两可。对不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