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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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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庄镇行政村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17-01-10 00:00 来源: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上庄镇行政村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类别考 核 内 容分值得分
1.组织保障(5分)以会议或文件形式明确分管领导、专(兼)职工作人员,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2分为止。2
制定村政务公开制度(办法),没有不得分3
2. 阵地建设(35)建设有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办事大厅,所有为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办事大厅办理。10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点挂牌,办事流程图和管理制度上墙,大厅摆放村信息依申请公开查询点公示牌,有便民服务卡。每少一项扣3分。15
为民服务办理大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10
3.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55分)有专门的村务公开栏,面积不少于4个板块,季度每少一个板块扣2分。村务公开栏内容按季度及时公开,每季度公开栏在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之前公开。不能及时公开的,每季度扣2分。没有公开的,每季度扣10分40
建立政务服务登记台账,台账资料记录完整,每月记录信息不少于15条。全年记录完整的,得满分。记录不完整、信息条数达不到要求的,按月扣分,一个月扣2分,扣完为止。15
4.奖惩部分(5)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加1分;通过公开决策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或者其他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一次加1分,最高加2分。3   
季度村务公开资料及时送镇政务中心报备。季度报备不及时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