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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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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8 09:18 来源:绩溪县林业局 字体:[ ]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绩溪县林业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编制的《绩溪县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绩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县林业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线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绩溪县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cn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680/0/page_1.html

(三)公开机构

受理机构:绩溪县林业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绩溪县登源路97号林业局

邮政编码:245300

联系电话: 0563- 8162544

传真电话:0563-8162544

电子邮件:jixigreen@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公开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填写《绩溪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绩溪县林业局

通信地址:绩溪县登源路97号林业局

邮政编码:245300

联系电话: 0563- 8162544

传真电话:0563-8162544

电子邮件:jixigreen@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网址:www.cnjx.gov.cn/xxgkweb/xxgkweb/unit.aspx?unit=PG020)下载,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也可在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

(1) 通过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站上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2)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请填写完整《申请表》并附相关复印件,在信封或传真内容空白处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办公场所(局办公室)提交申请及相关复印件。

绩溪县林业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的办理

(1) 审查。本委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 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

(3) 答复。能即时答复的申请应该及时答复;对不能即时答复的申请,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本局将适当延长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信息公开请求,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4) 提供信息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属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将口头或书面向申请者提供信息。

对不属本局职责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本局将向申请人说明或告知所属公开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3.申请处理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修正。

2)对不属于我局信息,我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县林业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绩溪县林业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绩溪县林业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办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为20个工作日。

 4.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县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县林业局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绩溪县林业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绩溪县登源路97号林业局

邮政编码:245300

联系电话:0563- 8162544

传真电话:0563-8162544

电子邮件:jixigreen@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林业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纪检监察机关(0563-8152038)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

绩溪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时间:         

 

 

请人情况

 

 

 

   

      *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

      *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描述*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所需信息用途

 

 

所需信息载体

□纸质      □其他            

 

获取信息方式

□自行领取  □邮寄   □阅看  □其他

 

 

 

 

 

 

 

说明:1*标志的项目为必填项目。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2、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