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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16:45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nj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有咨询需求,请与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F302;联系电话:0563-8158055;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服务人民、阳光行政为基本原则,以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发展为总基调,围绕“主动公开促规范、基层两化提质效、制度落实严监管”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绩溪县政府网共主动公开信息22180条,其中县政府本级631条,县政府部门12516条,乡镇9033条;及时规范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重大会议信息,发布常务会议解读信息11条;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2件,县政府及部门其他文件共187件,编制绩溪县人民政府公报9期;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50篇,其中图片解读20篇,向省市报送优秀解读材料11篇;畅通政民互动,有效回应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流程,印发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建立部门协同会商办理机制。2022年,全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13件,可以部分公开的5件,不予公开的1件,本机关不掌握的2件,其他处理的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健全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是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摸清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四是强化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做好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等相关工作,及时传递政府权威声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开发建设“政策文件库”平台,集中展示绩溪县各类政策文件,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政策文件库集政策发布、解读、服务功能为一体,包括县政府文件、部门文件及规范性文件,按照“主题”“年份”和“特色”分为三大版块,各版块均呈现相应的文件列表,每件文件均提供阅览和下载功能,同时该文件库还配备了文件搜索功能,实现政策文件“一网通查、精准获取”。

(五)监督保障

制定政务公开考核细则,通过集中培训与重点培训有机结合,灵活开展业务指导和实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素质及内容保障能力,持续优化信息发布员到县政办“一对一”驻点“轮训”。2022年我办在全县政务公开考核成绩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1

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7

行政强制

1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改进的空间,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不够丰富,信息查询便捷度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办有待加强;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改进:

(一)加强网站建设。优化完善政府网站版面和栏目设置,全方位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查阅便捷度;规范开展政务公开示范专区建设,指导乡镇按照省级政务公开专区标准,补充完善专区功能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做好信息集中发布工作,进一步优化检索功能。

(二)加强政策解读。依托政策文件库建设,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完善政策解读机制,优化政策解读流程,聚焦涉及市场主体、助企纾困等重大决策,更多运用图表、图片、问答等形式开展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实效性。

(三)加强督查督办。结合绩效考评工作,把督查督办事项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现场督查等方式,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跟踪负责,及时予以提醒督办,不定期开展回头看。

(四)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指导,重点对涉及公开领域较多、业务较薄弱的单位开展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