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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00:00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电话:0563-8158055,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省、宣城市政务公开办的敦促引领下,绩溪县政府办坚决实行《关于印发绩溪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绩政办秘〔2021〕34号),聚焦年度重点任务,夯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政务公开,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64条,政务新媒体“绩溪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共发布信息3349条。编辑绩溪县人民政府公报11期。

一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主动公开五年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我县“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公开养犬管理办法、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闲置宅基地(住宅)使用权流转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图片解读,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印发《关于报送2021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运用发布会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发布成果应用,年度计划召开新闻发布会26场,目前已举办28场。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按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和公开时限,及时公开工作推进信息,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我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4件,答复办结率100%。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4件,占80%;法人或其他组织1件,占20%。从申请方式上看,网络申请4件,占80%;信函申请1件,占20%。

规范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从登记、审阅、办理、答复、存档的闭环式管理制度,启用“绩政依复”文号,方便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存档查阅。答复书一律经过县政府办政策法规室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打造政务公开线下专区,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环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征求意见3次,编制印发《绩溪县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列明公开事项、协同责任单位、内容要求、更新时限和公开信息,做到责任主体、范围和内容明确。各单位及时跟进,将责任分解公开至监督保障(工作推进)栏目,加快形成县本级、乡镇和县直单位、股室(站所)协同推进工作体系,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目录上顺畅运行。

二是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全面清理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宣布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新建“政策文件库”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平台建设

2021年,我办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现有栏目进行梳理调整,新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栏目,整理归集重大决策预公开-起草说明栏目,专栏整合集中展示财政预决算、部门项目,提高群众浏览体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推动建立一个县级、两个乡镇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满足企业和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整体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依据省市检测问题反馈和市县相关安排部署,编制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提示单,推进公开前置工作,明确工作方向和职责,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辨识。邀请专家业务培训,解读测评指标,分享其他县市区优秀案例。编制每月政府信息公开通报,统筹处理好测评反馈与落实质效、月度通报与年度考核的关系,着力推进全部工作向争先进位聚焦。

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抓落实,补短板,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社会监督与评议,2021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0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鼓足干劲补短板,沉心聚力抓落实,但离完全建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体系还有一段距离。一是政务公开栏目须持续建设,具体表现在当前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不符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获取需求,存在部分栏目发布无有效信息或重要栏目暂未健全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具体表现在信息发布格式规范、信息内容要素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等方面,存在少数信息须“二次加工”的情况。

2022年,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办的部署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审核和保障运行四方面持续发力,加快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蓄力赋能。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提升公开质量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强调重视信息更新时效,即时动态调整组配信息。在特色专栏建设、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分类调整、栏目责任细化落实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标准、规范有效。

(二)严守发布底线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各单位业务股室(站所)负责人、信息发布和稿件编辑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初审;分管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复审;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终审。前移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关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三)加强业务培训

探索培训“大班”+轮训“小班”工作法,“大班”明确公开要领,“小班”消化吸收要点,落细落实公开标准规范,着力解决组配栏目内容“怎么发”。注重加强工作过程指导,消化业务培训要领,强化培训成果运用,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目标要求,厘清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边界,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