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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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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0:00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以全力打造“畅通、安全、绿色、优质”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为目标,规范开展交通行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到2021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安徽省绩溪县扬之南路119号邮政编码:245300电话:0563-816266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绩溪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股的指导下,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对承担的绩溪县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及交通运输局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定时进行栏目维护及内容保障,目前无空白栏目及长期未更新栏目,所有栏目均按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今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41条,点击量85616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从申请主体上看,企业0人,公民0人;从申请方式上看,互联网申请0件,其他方式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强化政务公开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全过程把关。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二是强化事前监督,把好法律关;三是完善文件发布程序,提高透明度;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严格按照“五公开”要求认真梳理政务公开栏目的信息公布情况,及时处理超时和预警问题,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着力加强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县交通运输局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交运人员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具体责任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便民、标准、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绩溪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局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不够深入,解读方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作出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整体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定期督促,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监督到位。二是完善公开制度。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