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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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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00:00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特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目录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288号,邮编:245300,联系电话:0563-8156268)。现将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法定主动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安排专人进行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微信公众号内容更新及时,管理规范有序。

2021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2021年,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全年共发布和更新信息885条,官方网站发布信息56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325条。 其中“食品药品监管”150条,“政策法规”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4条,“规划计划”13条,“建议提案办理”16条,“机构设置”24条,“财政资金”14条,“应急管理”30条,“行政权力运行”90条,“新闻发布”6条,“政策解读”15条,“回应关切”10条,“监督保障”1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编制发布局政务公开指南,提供申请渠道。同时,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申请处理的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共收到0个自然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紧跟《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紧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充分发挥局办公室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安排专人负责。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我局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增强街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办法和编审流程规范,确保信息更新及时,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是拓宽宣传手段,严把保密审查。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微信公众号和政务信息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同时对照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落实监督保障,加强舆情监测。度重视政府办反馈给我们的第三方评估结果,举一反三检视存在的差距不足,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尤其是针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的相关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发布主动回应9次,有效回应了群众关切。

(四)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和新媒体工作,积极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结合工作职能开设的“食品药品监管”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按时按质按量更新到位。继续保持微信公众号的定期发布,从每周一更新,调整为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加更新次数,不断增加更新内容,发布和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内容,创新新媒体发布形式,确保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

及时回复“部门信箱”互动交流平台,网民可通过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提交信息问题。咨询类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准确答复,信件投诉类在20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及时将未涉及网民个人隐私等留言信息和信件进行公开。截至12月31日,通过“部门信箱”已办理留言咨询回复3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重视政务公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完善工作网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研究建立相关机制,制定各项公开制度。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中心)相互协作、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定期开展工作自查,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四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保密管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在公开的同时做到不失密、不泄密,确保工作常态化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还不到位,部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存在短板,公开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对部分政策解读不够简明扼要,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内容需要深入细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解读形式可以增进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内容。全面运用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出台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宣传到位。

三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抓实抓细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