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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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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00:00 来源:绩溪县财政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绩溪县财政局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财政局联系(地址:绩溪县印潭路财政大楼,电话:0563-8162536,邮编:245300)。

   (一)法定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331条,内容涵盖财政收支数据、财政工作动态、财经政策法规、减税降费、民生工程等方面,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掌握财政各项工作情况。同时,按照开设的“政策法规”“财政资金”“回应关切”等栏目,及时公开政策信息,切实做到权威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绩溪县财政局共收到2个自然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回复,所有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压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定期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展进行督办调度。

   (四)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均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按规范标准、统一管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职工大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推进工作;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主动、准确公开内容;三是按照要求编制我局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并及时公开在监督保障栏目。

   (五)监督保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一是经常性开展网站自查工作,对所有错链死链进行清理,及时修订更新相关信息,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强化内容保障。为确保网站信息按时按质公开,相关股室负责提供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分管局领导负责把关,切实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渠道通畅、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样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灵活。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加门户网站的信息量,更好地方便群众了解财政信息。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置,加大局内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素养,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