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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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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科技商务经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0:00 来源: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新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按照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绩溪县科技商务经信局门户网站、“绩溪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366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257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2021年,我局未收到网上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根据信息公开各项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到各股室,责任到个人,及时将标准和要求告知各股室,确保公示内容规范真实有效。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召开信息公开推进会议,对相关股室任务进行布置和强调。

(四)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高效完成信息迁移、栏目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填充信息,加强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2021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二是要求各股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三是督查考核方面,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各项考核指标,及时调整完善。根据第三方测评结果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新颖度不够。政策解读渠道单一,内容简单,多为新闻消息、文字解释,缺乏图文、视频等生动形式。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准确把握标准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各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平台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强化门户网站功能性建设,强化新媒体新平台网络宣传,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强化政民互动,做好咨询反馈。加强网上信息时效性,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丰富意见征集活动,针对意见征集信息,完善应有对应的意见反馈信息;多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