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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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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住建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00:00 来源: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总体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绩溪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东门广场建设大楼河滨北路31号,电话:0563-8162593,邮编:245300)。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21年县住建局网站发布信息365,县政府门户网站发送信息25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体系,共收到1条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以按期全部答复,所有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信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三审制”,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

(四)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建设。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发布的申报审批制度,明确申报人、经办人,并严格督促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高质量开展。同时,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提升业务学习能力。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相关培训学习。二是明确发布责任。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一步进行了明确,通过建章立制,以学习为契机,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形式不够多样化,全年新闻发布信息过少,未结合住建本职工作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多为互动回应,主动回应的信息不够多,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全局宣传工作氛围还不够浓厚,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提高质量。

改进情况:一是坚持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同步发力以利民、便民为中心,着力丰富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二是坚持信息公开和信息宣传统筹推进,一方面规范政务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要素,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另一反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