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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00:00 来源:长安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长安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长安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绩溪县2020乡镇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党政领导及领导分工,机构及机构职能、政府各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为民服务、人事信息、“三公经费”使用、应急管理、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条,处理县长信箱8件、县长(市长)热线18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镇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镇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树牢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程序,提高文件质量,落实政府信息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落实政府清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情况以及实际情况变化, 定期对失效文件进行清理。

(四)平台建设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以数据开放带动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乡镇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建设集自助服务区、宣传资料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区域,规范运维“绩溪长安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1.我镇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将工作考核情况纳入乡目标管理考核。

2、我镇成立“2020年度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在公文起草时即确定公开属性,得到有效执行。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落实《绩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3、我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3

0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6424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监督制度不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2021年的政务公开中予以逐步的落实和改进。

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