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统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绩溪县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绩溪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0:00 来源:绩溪县统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绩溪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绩溪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绩溪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16203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 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紧扣统计工作实际,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公开。一年来,县统计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新《条例》学习培训、加强政务网站日常管理等。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三审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升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介,积极公开政务信息,确保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基本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如: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预算,“三公”经费、专项经费使用及部门项目等情况;公开我局权责清单目录,包括行政处罚一类3个事项;公开与统计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与统计相关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政策解读等等。2020年度,计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94条,其中本级信息公开栏目155条、重点领域栏目24条、部门栏目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除程序。2020年,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无修改和废除件。二是立足工作实际,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保密审查后,由拟公开股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局主要负责人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和规范化。

   (平台建设方面

    1、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2、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梳理政务公开的各个栏目,及时处理超时及预警情况。持续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按照网站公开的考核周期要求及时公开信息,确保栏目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并完善了《绩溪县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绩溪县计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绩溪县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抓好整改。严格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公布在监督保障-工作推进栏目,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细致研究,加强整改落实,确保后期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增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275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分工任务内容数量及质量不高,对其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提高认识。要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其视为与其他部门、其他单位进行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加强学习宣传,加深理解,做到人人参与、全员配合。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通过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的综合能力,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高效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