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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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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00:00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绩溪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绩溪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绩溪县应急局,电话:0563-81628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三审制”,规范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由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牵头组织,统一发布。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绩溪县应急局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368条,其中本级信息公开栏190条、重点领域栏目64条、部门栏目112条。我局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中,多次召开工作会对全局的公开工作进行强调,对各个股室制定了详细的公开标准和相应的公开要求,确保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详细、及时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申请表》,优化在线申请途径。进一步落实我局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根据人事调整,及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规范发布流程。信息公开发布实行三审制,规范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由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牵头组织,统一发布。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组配无空白现象。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完善文件起草程序,提高文件质量,并强化事前监督,把好法律关,完善文件发布程序,提高透明度,加强了备案审查和监督,实行文件动态清理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绩溪县应急局积极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绩溪应急管理局”微信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及时组织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领域政策文件的要求,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二是根据每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对第三方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传至政府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8

 19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的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更新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我局信息报送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绩溪县应急局

                                            202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