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绩溪县住建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00:00 来源: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总体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63-816259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2020年县住建局网站发布信息237,县政府门户网站发送信息2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体系。一是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三是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020年共收到1条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以按期全部答复,所有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要求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要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统一登记编号,及时公开发布,强化备案监督。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和制发数量,严禁无权发文、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三是推动培训工作。安排专员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健全完善组织建设。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发布的申报审批制度,明确申报人、经办人,并严格督促工作 。二是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奖惩制度。结合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认真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弄虚作假或不实行政务公开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负责人、经办人的责任。二是加强整改工作。认真对待第三方测评工作,积极参加第三方整改会议,对第三方反馈的问题,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加力加压加速推进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1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57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882.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对政务公开的理解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

2)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主动信息公开。继续着力推进“五公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保障制度。重点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工作任务优化公开渠道,开设专题专栏,实现全面公开。二是加强调研培训及业务交流。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工作落实。积极参加市、县安排的培训会议,加强与其他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交流,学习优秀单位经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坚持定期巡查制度,把季度测评、年度考评等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对待政务公开第三方机构测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