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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0:00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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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和提升公开能力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开政府信息4565条,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11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8条、回应社会关切信息13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着力推进决策预公开。县政府办在制定重大决策或重要文件前,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均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征求各方意见。2019年,在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推动下,全县共开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6条。二是积极推进执行公开。印发《关于印发2019年绩溪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结合我县现实,切实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三是修订完善全县主动公开目录。对照2019年省政务公开办印发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调整、完善全县信息公开目录,印发《关于召开全县政务公开2019年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现场整改会的通知》,在放管服改革、环境保护、教育信息、基本医疗卫生、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共调整栏目90余个。四是加强政策图解,丰富公开内容。发布多个一图读懂系列图解。五是加强其他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设置政府办公室栏目,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信息4条;设置政府办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2条;设置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事业编招考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新《条例》,制定了《县(市、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从申请咨询、申请登记、申请审核、申请办理、申请答复五个方面推进我县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结合新《条例》,制作“县(市、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更好地帮助公众理解新《条例》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方面做出的变化和调整。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要求将被整合单位的历史信息进行迁移发布和关闭信息公开网,以便更好地管理政府信息。同时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信息审核,确保内容发布准确、语言表述规范、公开过程可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在网站平台建设方面,2019122日,绩溪县正式开始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2019129日,我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依托集约化平台,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得到了更新升级,实现了县本级、所有县直部门、所有乡镇政府单位信息公开网的整合统一。在完善公报体系方面,我县2019年共发布公报1次。同时将纸质版公报电子化,建设“县政府公报”专题专栏,方便公众查询、下载。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把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来抓,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新《条例》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好新《条例》、用好新《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抓好学习宣传,多种形式引导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新条例,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飘窗,同时,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今日绩溪报纸等传统媒体进一步解读新《条例》主要内容,并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群推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旧对照表》。引导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新《条例》,营造贯彻实施新《条例》的良好环境。三是及时根据新《条例》制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做好新旧《条例》过度衔接工作,避免对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产生误导。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真正做到机构、人员、任务责任落实到位

2.加大督导力度采取日常监测、季度测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开展绩效评估。不断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继续开展第三方季度测评,进一步健全通报机制,实行“一对一”清单式反馈,切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积极采取第三方机构测评、专项测评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评价等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开展年度考评工作,考评结果计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加大分值权重。

4.健全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开展社会评议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时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07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1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县政府办政务公开保障能力较弱,经费投入、工作力量还很欠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尚未常态化,缺乏公开理念;三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公开信息量、解读质量、回应效果等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新闻发布会开展难度大,各单位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改进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厅制定的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和专题建设;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聚焦社会热点,多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大检查督查,推进考核工作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四是鼓励各单位进行新闻发布会,将新闻发布会与多个栏目版块进行体系建设,增强各单位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字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