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1、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职人员。
2、局各科室按照主要领导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局纪委监督检查的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完善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的相关措施,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以及信息更新的责任部门、更新周期、更新方式和信息公开窗口的设置、申请的受理及办理工作流程等。
3、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开展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1、根据规范要求,积极组织编制和公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为了更便于各科室操作和规范,我局制定了目录和指南样本,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
2、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绩溪县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以及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确保不发生失泄密等问题,通过建立制度来规范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时效关、内容关,统筹做好信息报送、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保密局规定的信息,一律不出现在政府网站上,确保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做好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并及时规范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全年在政府网站及时规范发布信息300余条。
3、在县信息中心的指导下,积极落实2019年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工作,及时规范调整目录建设,对承担的绩溪县政府网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及下属交运局网站的信息公开进行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目前无空白栏目及长期未更新栏目,所有栏目均按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加强了组织领导,健全了工作机制,制定了配套文件,建立了公开网站平台,创造性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可否认,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充分,落实不到位,在适应《条例》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主要表现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强度仍不够,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加大经费投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