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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9-02 00:00 来源:绩溪县科学技术局 字体:[ ]

    县科技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绩溪县科技局汇总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绩溪县政府网站(http://www.cnj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科技局办公室(地址:县行政办公中心,电话:0563-8162592,邮编:245300)。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

    1、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信息公开作为局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大事项。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处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我局全年未发生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和泄密行为。

    3、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5年,清理精简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制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工作规程。组织对局各类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确认行政审批等2类权力2项事项,逐一明确了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以及运行流程图,同时明确了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向全社会公布。

    4、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县财政局负责县本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全县及县直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格式和标准等。本局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比照省、市做法,认真组织实施本地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二、及时主动,科学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分为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重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公告和新闻发布、涉企涉农科技项目专项治理、权力公开、服务基层等。

    3、主动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县采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多种信息公开的形式。同时利用墙报、公告、宣传栏、现场咨询等多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5年,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收集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整合,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研究改进。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府网站科技局政务公开栏目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强化信息收集和报送,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发布,增强科技信息时效性。三是提高科技信息质量。加大行政权力运行、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的发布,主动公开公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四是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方便民众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切实做好与民众互动交流工作。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发文时间: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