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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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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6 00:00 来源: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字体:[ ]

    2016年,我局认真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把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环境违法行为处罚、环境信访处理作为重点,以点带面,内外并进,逐步深化,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我局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为了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局长,各科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制定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2016年12月份,根据县信息中心要求,我局对信息公开栏目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围绕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纳入了信息公开的范畴,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

    我局把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作为重点内容。一是每月公开上一月空气质量月报和水环境质量,同时链接到宣城市空气质量平台,随时查看空气质量;二是公开排污费征收政策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征收标准,并按月度公开排污费征收情况;三是公开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政策法规依据、工作流程、服务指南,同时对受理、拟审批、审批结果进行全程公示;四是按月度公开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及企业整改情况。

    三、不断优化,纵深发展

    今年,我局围绕信息公开重点内容,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逐步扩展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部分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环境监察队对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公开,以及实行文明上岗,文明执法,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二是公开形式由单一向多样转变,由被动向主动的形式转变。设置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公开办事程序及其他事项,一目了然,方便群众;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建设项目办事程序、资料准备清单等相关资料,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

    一年来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信息公开提出新的要求,仍存在已铺开的工作有些抓得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督办督查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等问题。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各相关环节工作,扎实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好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