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城乡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绩溪县城乡规划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绩溪县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6 00:00 来源:绩溪县城乡规划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要求,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城乡规划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城乡规划作为政府建设和管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项目管理和城乡规划结果公开。我局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局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用地和工程管理、城乡规划编审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政府网站、现场公示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5条,政策法规类16条,规划计划类44条,其中城乡规划公示39条,其他类65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全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规划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城乡规划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城乡规划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