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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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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 来源:绩溪县财政局 字体:[ ]

    2016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方针、政策、规定,积极稳步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服务质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将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多次强调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工作要求严格准确落实到部门和人,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及有关精神,并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感。二是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针对财政工作的特点,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严按要求,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强化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的要求,我局及时更新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班子分工等情况,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办事公开等有关栏目进行修改更新,公布了绩溪县财政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绩溪县财政局政府权力廉政风险点、绩溪县财政局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内容,便于群众的监督,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2、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2017年财政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等公开内容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按照公开时间节点的要求,对县级及各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部及时进行了公开。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3、根据《绩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暨各单位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针对财政局需要公开的内容,我局及时将任务分解到有关业务股室,并督促业务股室对各项财政专项支出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分配结果等情况汇总报局领导审批后,统一由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存在的不足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份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时出现超时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程序,加强信息及时公开力度,突出抓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