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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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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22 00:00 来源:绩溪县地方税务局 字体:[ ]

 

                 绩溪县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绩溪县地税局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和优化公开形式,推动标准化建设成果在全县地税系统普遍应用,规范了一批标准化示范办税服务厅、示范政务中心窗口,形成绩溪地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品牌。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公开原则,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4〕132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地税函〔2015〕361号)、《关于印发《2015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绩政办〔2015〕5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着力突出税收政策的公开,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政策、运用政策。重点宣传支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税收政策效应,助推县域企业调转促,加快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巩固全县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成果。结合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监督程序。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对各办税服务厅和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实施统一、标准化管理,实现纳税服务统一口径,办税流程统一标准,办理时限统一明确。

  (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夯实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基础,确保公开数据真实准确,经得起公众的检验。进一步推进基层分局财务公开试点工作,提高公开层级。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及时回复市长信箱转办及民众关注信息3条。其中,涵盖机构领导、部门动态、人事信息、业务公开等类别,保证了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界面简洁、内容全面、规范有序、查询方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0起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咨询处理情况

  对纳税人任何形式的提问或反馈意见,我局及时解答和反馈纳税人、社会各界提出的各种涉税问题。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有待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要继续加强,要根据纳税人需求和习惯继续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切实维护纳税人切身利益。

  (二)对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研究不足

  对纳税人关心问题的范围和侧重点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难点研究还有待加强。                  

 

 

                                  绩溪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