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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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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旅游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4-17 00:00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旅游局 字体:[ ]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县旅游局按照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坚持以增强旅游工作透明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有力地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旅游工作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较好服务。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进一步显现。

(一)信息公开意识显著增强。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日趋深入,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公众提供了多种获知信息的渠道,方便公众查询各种信息,利用本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发布旅游信息,并专门开设有旅游动态和旅游指南专题,及时发布和更新旅游相关动态,使信息发布更具表现力和吸引力。充分利用黄金周期间在各个景区派发各种宣传画册,并通过旅游简报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从不同渠道获知政务信息。 

(三)强化学习信息公开水平显著增强。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强化干部职工对网络、计算机知识的学习,有力保障了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撑,提高了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将服务承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等具体内容,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促进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落实,推动旅游工作新发展。截至20141231日,在认真做好日常信息发布的同时,先后公开了涉及服务承诺、综合信息等方面内容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对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我局没有专职人员,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信息发布量不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14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务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推荐他们外出参加专业学习活动。

二是紧紧围绕旅游工作的发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营造在旅游系统和广大人民群众中积极支持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