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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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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物价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3-04-24 00:00 来源:绩溪县物价局 字体:[ ]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中所列的数据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现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2012年,局党组继续要求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坚持依法履行物价职责,建设廉洁高效物价机关,推动物价事业健康发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局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为副组长,各股室、分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年工作的总体规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是加强学习,广泛宣传,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规范管理,加强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

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除有保密限制的信息外,主动按照有关程序公开,方便公众对有关物价信息的需求,增强社会对我县物价工作的认识、对价格法律法规的了解;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不出现泄密事件,我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起局分管领导复审和局长最后审批的“三重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三、丰富载体,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把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包括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在内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通过这一渠道发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五类:一是本单位领导、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工作流程。二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是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我局门户网站首页上设置“公告公开”专栏,下设结果公告、执法公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在县政府网站设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社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公开目录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设立了咨询电话:0563-8162585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12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形势的发展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

2、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学习宣传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全体物价干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从而不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当前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发布的信息相对较少,缺乏在其它媒体上发布政府信息的经验,今后应积极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多渠道为不同层次的群众提供公开信息。

                        2013年3月20日

                         绩溪县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