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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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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旅游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4-24 00:00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旅游局 字体:[ ]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县旅游局按照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坚持以增强旅游工作透明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有力地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旅游工作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较好服务。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211起至20121231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进一步显现。

(一)信息公开意识显著增强。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日趋深入,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公众提供了多种获知信息的渠道,方便公众查询各种信息,利用本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发布旅游信息,并专门开设有旅游动态和旅游指南专题,及时发布和更新旅游相关动态,使信息发布更具表现力和吸引力。充分利用黄金周期间在各个景区派发各种宣传画册,并通过旅游简报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从不同渠道获知政务信息。 

(三)强化学习信息公开水平显著增强。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强化干部职工对网络、计算机知识的学习,有力保障了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撑,提高了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将服务承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等具体内容,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促进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落实,推动旅游工作新发展。截至20121231日,在认真做好日常信息发布的同时,先后公开了涉及服务承诺、综合信息等方面内容的政府信息。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对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几年来我局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细化、不够准确、不够全面,宣传平台不够广泛,公开信息不够完整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落实以下两个方面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认真抓好现有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检查,明确信息公开各个环节中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积极稳妥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及时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