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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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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公安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1-12-29 00:00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字体:[ ]

0一一年信息年度报告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实施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切实贯彻实施《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分管局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长,信息公开办公室设置在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工作的落实,并确定了承担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及任务。同时根据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行政权力目录及运行流程图的编建任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归类,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发展的政策、重点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办事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力求做到将所有的服务内容、标准、程序、结果、监督措施都实现全部公开,增加透明度,把全部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1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条。2011年回复政民互动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深化方面的有关阐述。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有关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业务公开、新闻发布、部门动态、政策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公安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渠道拓展方面的有关阐述。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站公开为主,公安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局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公安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带动了公安工作的整体发展。但从高标准角度看,这项工作离上级领导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发挥公安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运行高效、操作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希望、要求、满意作为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信息公开措施,优化信息公开环境,改进信息公开方式;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反馈和监督投诉电话办理情况的反馈。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将会进一步提升,并将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