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服务对象及适用情形
位于本行政区范围内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个人因买卖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可同步申请水、电、气过户事项。
二、办理事项
1.二手房转移登记;
2.不动产交易税费申报;
3.水表过户;
4.电表过户;
5.天然气表过户。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转移登记的原因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的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二手房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存量房被查封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4.申请水、电、气联动过户应结清原用户的欠费。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其中:
①出让方转让住房自用满五年且为安徽省内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符合个人所得税减免的按下列情形提供材料:
Ⅰ.已婚的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包括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双方)原件;
Ⅱ.未婚的上传本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Ⅲ.离异的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包括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Ⅳ.丧偶的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包括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②受让方符合契税减免政策的按下列情形提供材料:
Ⅰ.已婚的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包括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双方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原件;
Ⅱ.未婚的上传本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Ⅲ.离异的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包括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Ⅳ.丧偶的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包括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存量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权属证书。
5.上一手购房发票、完税凭证(或重置成本报告)。
6.水电气卡号。
五、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双方申请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提交材料办理。
行政区域 | 线下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绩溪县 | 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 | 0563-8173142 |
2.线上申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在“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申请办理。
六、办理流程
申请(含缴税、缴费);领取证书(可选EMS免费邮寄)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文件及标准。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车库、车位、储藏室按住宅类收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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